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开,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凉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甘沟村上下李社雪沟
建设规模:建设日平均处理建筑垃圾1200m3,填埋场总容积350万m3的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总占地面积193342.0m2(合290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99332091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093310035
四、环保对策与措施
(1)废气治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1)道路运输扬尘;(2)建筑垃圾卸车、摊平过程的扬尘;(3)填埋场堆体扬尘;(4)施工机械尾气;(5)覆土扬尘。通过采取对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定期对运输道路泼洒抑尘、设置洗车平台、建筑垃圾卸车、摊平过程均采取喷雾抑尘、建筑垃圾堆体进行苫盖、覆土过程进行喷雾抑尘等措施来降低粉尘产生,施工机械尾气直接自然扩散、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设移动式生态环保厕所1座,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设置3m3沉淀池1座回收利用;场外雨水设置1950m的截洪沟导排至场外。
(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在第六填埋单元施工与运营之前设置180m的隔声屏障。
(4)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甘沟村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回填至填埋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箱地址:2294208712@qq.com)、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